吊車、高空作業車停在馬路上作業,要先辦臨時使用道路申請。北北基桃竹五個縣市的窗口和期限都不一樣:台北線上申請,使用日前 7 到 30 天;新北線上或到派出所,7 到 30 個工作天前;基隆找分局,至少 5 個工作天前;桃園找區公所或養護工程處,使用日前 30 到 7 天;新竹市找交通處,3 天前;新竹縣找工務處,14 天前。沒申請可罰 1,200 到 2,400 元。
什麼時候要申請
吊車、隨車吊、高空作業車只要停在道路上作業,就要先辦臨時使用道路申請。法源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1 條: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,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使用道路;警察分局受理吊裝貨物時,也會引用第 142 條。
沒申請就在路邊吊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,利用道路當工作場所或放置動力機械,處行為人或雇主 1,200 到 2,400 元,並責令停止。吊到一半被要求停下來,車資照算,損失比罰款更大。
車子停在自己的空地、廠區或私人土地上作業,不用辦臨時使用道路申請。要佔用騎樓、人行道、慢車道的,也算在申請範圍裡,新莊分局的申請書就把這三種列成勾選項。
北北基桃竹臨時使用道路申請一覽
先看施工地點在哪個縣市。台北、新北、基隆由警察局受理;桃園、新竹市、新竹縣的吊車施工歸市政府、縣政府的道路單位,警察分局不收。下表的天數照各機關公告的寫法,有的算日曆天,有的算工作天,要分清楚。
| 縣市 | 找誰 | 提早多久 | 費用 | 怎麼送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臺北市 |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| 使用日前 7 到 30 天(日曆天) | 吊車要繳保證金,總重 10 公噸以下的吊 4 小時內免繳 | 線上申請 |
| 新北市 | 施工地點的警察分局 | 7 到 30 個工作天前;淡水分局公告 3 天前(不含例假日) | 網站沒寫規費 | 雲端櫃檯線上申請,或到派出所 |
| 基隆市 | 施工地點的警察分局 | 至少 5 個工作天前 | 網站沒寫規費,要簽責任切結書 | 到派出所送件 |
| 桃園市 | 路寬未滿 15 公尺找區公所;市道、區道和 15 公尺以上找養護工程處 | 使用日前 30 到 7 天 | 申請書沒寫規費 | 線上或臨櫃,核准後向分局報備 |
| 新竹市 | 市政府交通處 | 施工日 3 天前(不含例假日) | 網站沒寫規費 | 數位申辦平台線上申請 |
| 新竹縣 | 縣政府工務處養護科 | 占用首日 14 天前(不含例假日) | 網站沒寫規費 | 線上或紙本;週六日、國定假日不能占用 |
整理自各機關公開的申請規定與表單(2026-10-29 查),出處見文末。規定會改,送件前打電話確認。
臺北市臨時使用道路申請:線上辦,使用日前 7 到 30 天
臺北市由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受理,依據是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准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」(110 年 8 月 2 日生效)。重點整理如下:
- 可以申請的吊車工程有兩類:建築物外牆清潔、維護或廣告物裝設;非建築基地的家具吊運、空調設備、升降設備、防水工程、室內裝修材料或廢棄物。吊冷氣、吊家具都在這一類。
- 只受理使用日前 7 天到 30 天內(日曆天)在申請網站 assembly.gov.taipei 提出的案件,天然災害的緊急案件不在此限。
- 同一申請人每次以連續 2 天為限,每個月最多申請 3 次。
- 吊車工程要繳保證金,個人申請在申請當天 24 點前繳,金額看吊車大小和使用時數,見下一段;沒繳或逾時就不受理。公司行號、公會可以先繳一筆擔保旗下的申請。
- 用完後由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查報,道路和設施沒有損壞,7 個工作天內無息退還保證金;有損壞就從保證金扣修復費。
- 因為天候不能施作,可以申請展延一次,不用重繳保證金,也不算進每月次數。
- 申請全面封閉道路、不開放人車通行的,會被駁回。
臺北市的業務單位是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,電話 (02)2375-2100 轉 1105。
臺北市吊車保證金要繳多少
臺北市的作業要點附了一張保證金一覽表,個人申請照吊車的總重和使用時數分級。吊冷氣常用的小隨車吊,吊 4 小時以內不用繳:
| 吊車 | 4 小時以下 | 超過 4 到 8 小時 | 超過 8 小時 |
|---|---|---|---|
| 總重 10 公噸以下 | 免繳 | 5,000 元 | 1 萬元 |
| 總重超過 10 公噸 | 5,000 元 | 1 萬元 | 3 萬元 |
公司行號用團體擔保,一次繳 3 萬元;公會、工會依會員人數繳 10 萬到 40 萬元。保證金是押道路沒被弄壞的,用完沒有損壞就退。
台北的申請流程,一步一步
- 確定日期:在使用日前 7 到 30 天之間,選好要用的日期和時段,一次最多連續 2 天。
- 畫平面圖:標出門牌、佔用的長度和寬度、佔哪個車道或騎樓,吊車撐腳張開的範圍也要畫進去。
- 上網申請:到 assembly.gov.taipei 填申請人資料、使用日期時間和地點,上傳平面圖和佐證資料。
- 繳保證金:個人申請在申請當天 24 點前繳,金額照上面的表,可以用現金、匯款、轉帳或電子支付;總重 10 公噸以下的吊車用 4 小時以內免繳。
- 等核准:同一路段同一時間有兩人申請,系統先受理的優先,所以越早申請越好。
- 吊完退保證金:新建工程處查報道路沒有損壞,7 個工作天內無息退還。
天氣不好不能吊,在原訂第一天中午 12 點前上網申請展延,可以改到 5 到 10 天後的日期,一案限一次。
新北市臨時使用道路申請:線上或派出所,由施工地點的分局核准
新北市吊裝一般物品的臨時使用道路,由施工地點的轄區警察分局核准,這是新北市政府臨時使用道路辦理借用權責分工表寫的分工。封閉部分路段或人行道也由分局一次辦完;要全封道路,才改由養護工程處或區公所主辦。
新北有全市一致的線上申請: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「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」,網頁由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維護。重點如下:
- 吊裝貨物可以線上申請,範圍是一般物品;吊裝搭設鷹架的不適用。
- 在臨時使用道路日前 7 到 30 個工作天提出。先下載平面圖表單填好,上傳平面圖、現場照片、身分證明,再選施工地點的分局。
- 吊掛施工要附移動式動力機械的一機三證,或吊車行照。這些文件在車行手上,叫車時跟車行要。
- 一次最多連續 2 天,同一申請人每月以申請一次為原則,工程需要可以多次。
- 要知會里長(或里幹事)和住戶;他們不方便簽名,寫上告知的日期和時間就可以。
- 分局核定後書面通知,處理期限 7 天。急件建議用紙本申請、自己去領。
- 跨兩個分局轄區的案子不能線上申請,要用紙本。
建築工程(有建照)因施工要經常性吊運物料、灌漿的,雲端櫃檯寫由區公所受理,權責分工表寫要先取得區公所或養護工程處的路權同意,再向分局申請。佔用汽機車停車格或公車停靠站,另外向新北市交通局申請。
新北 16 個分局:管哪幾區、怎麼聯絡
線上申請要自己選分局,紙本要送施工地點的派出所。下表是新北 16 個警察分局管的行政區和總機,分局網站有放申請書或規定的另外註明。各分局的期限寫法不一樣,照雲端櫃檯的 7 個工作天前送件最保險。
| 分局 | 管哪幾區 | 分局電話 | 網站上的規定 |
|---|---|---|---|
| 板橋分局 | 板橋區(跟海山分局分管) | (02)2968-1800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海山分局 | 板橋區(跟板橋分局分管) | (02)2964-0322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三重分局 | 三重區 | (02)8981-8900 | 有申請書:7 個工作日前,最多連續 2 天,7 到 9 點、17 到 19 點不能施工 |
| 蘆洲分局 | 蘆洲區、五股區、八里區 | (02)2281-0555 | 有申請書和平面圖,沒寫要提早幾天 |
| 永和分局 | 永和區 | (02)2921-3119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中和分局 | 中和區 | (02)2249-8950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新莊分局 | 新莊區 | (02)2992-4034 | 有申請專區:使用前 7 到 30 天,一案 3 天,規定見下方 |
| 林口分局 | 林口區、泰山區 | (02)2606-8455 | 公告過吊掛工程的路權核准,查不到申請書 |
| 新店分局 | 新店區、烏來區、深坑區、石碇區、坪林區 | (02)2911-1170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汐止分局 | 汐止區 | (02)2641-2610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瑞芳分局 | 瑞芳區、雙溪區、平溪區、貢寮區 | (02)2406-2603 | 有申請書,可以傳真 (02)2406-2110 辦理,沒寫要提早幾天 |
| 金山分局 | 金山區、萬里區、石門區 | (02)2498-6532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淡水分局 | 淡水區、三芝區 | (02)2626-2196 | 有申請規定:3 天前(不含例假日),規定見下方 |
| 三峽分局 | 三峽區、鶯歌區 | (02)2671-1796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樹林分局 | 樹林區 | (02)2681-2101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| 土城分局 | 土城區 | (02)2266-5937 | 查不到申請書,用雲端櫃檯或打電話問 |
管轄區取自各分局網站的轄區介紹,電話取自各分局網站頁尾(2026-10-29 查)。板橋區分給兩個分局,地址歸哪一個,打任一個分局問。
各分局網站上的申請書與規定
- 三重分局:申請文件(申請書、核准書、使用範圍圖)
- 蘆洲分局:資料查詢頁的申請書和平面圖
- 新莊分局:申請專區
- 林口分局:吊掛工程路權核准公告
- 瑞芳分局:申請書
- 淡水分局:申請規定、申請書
- 其他分局網站查不到申請書:板橋、海山、永和、中和、新店、汐止、金山、三峽、樹林、土城
新莊分局申請書多寫的規定
- 使用前 7 到 30 天,帶申請書、背面的使用位置圖(佔用路段的長度、寬度要寫清楚)和施工車輛、器具的證明文件影本送件。
- 先送使用地的派出所初審,再轉分局複審,核准後書面通知,使用日前到原派出所領。
- 送件前要請里長(有用到里內公共設施的話)和使用路段一樓的商家住戶知會簽章。
- 一案以 3 天為限,兩週內同一申請人同一地點以一次為原則。
- 早上 7 到 9 點、傍晚 5 到 7 點尖峰時段不能使用。
- 單向多車道最多佔用 1 個車道,只有 1 個車道的不能超過一半;不能全封道路,要設反光警示、交通錐,自己派人疏導。
- 佔用汽機車停車格或公車停靠站,要另外向新北市交通局申請。
淡水分局:3 天前(不含例假日),電話沒接兩次會撤銷
淡水分局 2026 年 1 月公告的申請規定寫,申請書填好附上使用道路範圍的現場照片或平面圖、動力機械相關證明或行照,在使用時間 3 天前(不含例假日)送轄區派出所或分局;核可後電話通知,到派出所領。施工前或施工中申請人電話沒接 2 次以上,通知書會被撤銷。不能封閉道路,至少留一個汽車道。
基隆市:施工車輛占用道路,5 個工作天前找分局
基隆市的吊車停路邊,4 個警察分局都用「施工車輛占用道路申請書」受理,表單都寫至少 5 個工作天前向分局提出。申請書先送派出所,派出所轉分局,核可後書面通知。
| 分局 | 管哪幾區 | 分局電話 | 網站上的規定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分局 | 仁愛區 | (02)2422-2741 | 有申請書:5 個工作天前,避開 7 到 9 點、16 到 19 點,附責任切結書 |
| 第二分局 | 中正區、信義區 | (02)2421-1595 | 有申請書:5 個工作天前,另附檢附資料目錄和切結書 |
| 第三分局 | 七堵區、暖暖區 | (02)2455-8843 | 有申請書:5 個工作天前,申請表 3 份都要填 |
| 第四分局 | 中山區、安樂區 | (02)2432-6366 | 有申請書:5 個工作天前,避開 7 到 9 點、16 到 19 點 |
管轄區、電話取自各分局網站(2026-10-29 查)。
各分局網站上的申請書
- 第一分局:臨時使用道路申請表(工程)
- 第二分局:施工車輛佔用道路申請表格
- 第三分局:施工車輛占用道路申請
- 第四分局:施工車輛占用道路申請書、切結書
第二分局列的檢附資料最完整:行車執照、移動式起重機檢查合格證、動力機械行駛公路臨時通行證、操作人員合格證和駕照、申請人身分證,加上至少兩張現場照片。責任切結書寫的是占用期間發生事故或設施損壞,由申請人負全部責任。路段上有公車站牌的,要派旗手指揮上下車的乘客。
桃園市臨時使用道路申請:找區公所或養護工程處,使用日前 30 到 7 天
桃園的分工跟台北、新北不同。桃園市政府的臨時使用借用道路權責分工表,把「吊裝貨物(一般物品)」的同意機關定為市政府工務局,警察分局不核准。實際送件看道路多寬,表單和分工表放在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的下載頁:
- 路寬未滿 15 公尺的市區道路:向道路所在地的區公所申請。
- 市道、區道(原縣道、鄉道)和路寬 15 公尺以上的市區道路:向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申請,可以用桃園市臨時借用道路申請網線上送。
- 省道:找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。
桃園市市區道路借用申請書上的規定
申請書背面的注意事項,有問題打養護工程處 (03)339-6122 轉 313(申請網公告的聯絡電話):
- 在道路使用日前 30 天到 7 天之間申請。
- 路權機關原則同意後,要向轄區警察分局報備才可以使用。
- 早上 7 到 9 點、傍晚 5 到 7 點不能借用。
- 借用的寬度以 3 公尺內為原則,不能妨礙行人通行。
- 高空吊車作業列為高風險作業,三角錐要擺更多,交通維持人員要加派。
- 要附身分證明文件,公司申請附公司登記證明,加一張簡易交通維持佈設圖,標出路寬和使用範圍的長寬。
- 佔用路邊收費停車格,要先找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。
新竹市:交通處受理,施工 3 天前
新竹市警察局的臨時使用道路申請只管婚喪喜慶、晚會這類活動,頁面寫明各類工程施工作業不歸分局核准。吊車、高空車停路邊施工,要向市政府交通處申請「工程施工車輛臨時佔用道路」,在新竹市數位申辦平台線上送:
- 施工日期 3 天前申請,送件日不算例假日。
- 一次最多 7 天,超過要分段申請。
- 白天時段以 8 點到 17 點為主,市區重要幹道或特殊區域縮短成 9 點到 16 點。
- 佔用道路圖要畫出路段總寬、佔用的長和寬;佔用範圍的角落放三角錐,車輛來向延伸緩衝區,至少派一名旗手。
- 整段封路要先取得里長同意書,臨櫃辦理。
- 佔用收費停車格要先找停車場管理科;挖馬路、破壞路面要另外向工務處申請。
交通處的洽詢電話是 (03)521-6121 轉 464。
新竹縣:工務處養護科受理,14 天前送件
新竹縣警察局的臨時使用道路注意事項同樣寫明,各類工程施工作業不歸分局核准,要向核准工程的公路總局、縣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申請。縣政府工務處的工程施工車輛申請臨時占用道路規定如下:
- 文件在占用首日 14 天前送件,送件日不算例假日;不滿 14 天和當天送件都不審。
- 一張申請書最多 14 天(不含例假日),超過要分次申請。
- 時段不分路段都是 9 點到 16 點,週六、週日和國定假日不能占用,特殊情形由路權單位個案認定。
- 申請書要先取得當地里長同意,再送路權單位。
- 要附占用範圍平面圖、簡易交通維持佈設圖和現況照片;現場放交通錐,至少一名旗手。
- 注意事項寫的申請條件是有建造執照,或室內、室外裝修工程占用道路施工、卸裝貨物;吊冷氣、吊家具算不算在內,送件前打養護科問。
- 可以到工務處養護科拿紙本,或從臨時道路占用線上申請網頁送件。
工務處養護科電話 (03)551-8101 轉 2560。新竹縣的期限是五個縣市裡最長的,叫車日期要往後抓。
臨時使用道路申請前要準備的東西
- 使用日期和時段:吊冷氣多半一兩個小時,留一點緩衝;台北、新北一次最多連續 2 天,新竹市一次最多 7 天,新竹縣一次最多 14 天。
- 地點和範圍平面圖:門牌、佔用的長度和寬度、佔哪個車道或騎樓。吊車撐腳要張開的寬度也要算進去,20 噸的車撐腳張開約 5.6 公尺,見吊車噸數怎麼看。
- 現場照片:新北線上申請、淡水分局、基隆第二分局、新竹縣都要附,拍要佔用的路段和前後路口。
- 申請人資料:姓名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身分證明。
- 車輛和人員資料:吊車行照、移動式起重機檢查合格證、操作人員證照影本。新北線上申請要附一機三證或吊車行照,基隆第二分局也列在檢附資料。
- 里長和住戶:新北要知會里長和住戶,新竹縣要先取得里長同意。
- 台北要準備繳保證金,總重 10 公噸以下的吊車用 4 小時以內免繳。
誰去辦:你還是車行
臨時使用道路申請可以由屋主、施工的師傅或吊車行提出。有些車行的報價不含道路申請,由客人自己辦;有些車行會代辦,可能另外收費。叫車時先問清楚,免得當天兩邊都以為對方辦好了。
在怪獸派遣叫車時選了「要停在馬路上」,我們會依縣市提醒你怎麼申請,轉給車行時也會把這件事講清楚。
資料來源
-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准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
-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准臨時使用道路作業要點附表:個人、團體保證金一覽表
- 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:受理民眾申請臨時使用道路
- 新北市政府臨時使用道路辦理借用之權責分工表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文件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 資料查詢(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)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 吊掛工程路權核准公告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規定
-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表單
-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施工車輛使用道路申請表
-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施工車輛佔用道路相關申請表格
-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 施工車輛占用道路申請
-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 施工車輛占用道路申請書、切結書
-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(權責分工表、作業程序、申請書)
- 新竹市政府數位申辦平台 申請工程施工車輛臨時佔用道路範圍
-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 施工車輛臨時佔用道路申請書
- 新竹市政府數位申辦平台 婚喪喜慶各類晚會臨時使用道路申請(警察局)
-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 工程施工車輛申請臨時占用道路相關書表
- 新竹縣雲端聯合服務中心 申請臨時使用道路(警察局)
-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1 條
-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2 條
-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