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式起重機是能自己移動到不同地方、有起重動力的起重機,也就是一般說的吊車。法規用吊升荷重分級:未滿 0.5 公噸不適用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;0.5 到未滿 3 公噸叫中型移動式起重機,操作手要 18 小時訓練;3 公噸以上是危險性機械,車要定期檢查合格,操作手要 38 小時訓練或技術士證。
移動式起重機是什麼
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把起重機分成幾種,其中移動式起重機的定義是「能自行移動於非特定場所並具有起重動力之起重機」(第 2 條)。重點在「自己會移動、到處去吊」,跟裝在特定場所的固定式起重機,例如廠房裡的天車,分成兩類。
照這個定義,工地和巷口常見的吊車全部算在裡面:
- 隨車吊、吊卡車:貨車加一支吊臂,法規條文叫積載型卡車起重機(第 62 條)。
- 全吊車:整台車就是一台吊車,25 噸、50 噸、120 噸這類,見大噸位吊車怎麼叫。
- 履帶吊車:用履帶走的吊車,大的用在大型工地。
- 蜘蛛吊車:很小的履帶吊車,能進室內和中庭,見蜘蛛吊車是什麼。
外型差很多,法規上一律看「吊升荷重」分級,下一段說明。
吊升荷重和額定荷重差在哪
吊升荷重是吊車依構造和材質能吊起的最大重量;有伸臂的吊車,要在伸臂仰到最大角度、收到最短的狀態下計算(第 5 條)。車行說的「25 噸吊車」,指的就是吊升荷重。
額定荷重則是依伸臂的角度和長度,算出那個姿勢能承受的最大重量,再扣掉吊鉤、抓斗這些吊具的重量(第 6 條)。伸臂越長、越斜,額定荷重越小,所以同一台車,吊得越遠能吊越少,這是吊車噸數怎麼看那篇的重點。
法規要求吊車機身明顯處要標示額定荷重,額定荷重會隨作業半徑變化的車,要在操作室貼荷重表、備有攜帶式荷重表(第 34 條);使用時不得超過額定荷重(第 23 條)。叫車時要吊的東西接近極限,可以請車行對照荷重表確認。
移動式起重機的分級:0.5 和 3 公噸兩條線
把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、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、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和 2026 年 7 月的公告放在一起看,分級是這樣:
| 吊升荷重 | 法規上的身分 | 車要做什麼 | 操作手要什麼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未滿 0.5 公噸 | 不適用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,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辦理 | 依設施規則 | 教育訓練規則沒有另列操作人員訓練 |
| 0.5 到未滿 3 公噸 | 中型移動式起重機;2026 年 7 月 1 日起列入其他特定機械 | 設置完成時,雇主自己做荷重試驗和安定性試驗,紀錄留三年 | 18 小時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或技能檢定合格 |
| 3 公噸以上 | 危險性機械 | 使用前檢查合格,之後每次合格證最長 2 年,到期前定期檢查 | 38 小時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訓練,或技能檢定合格 |
| 有搭乘設備、可以載人 | 不論噸數都是危險性機械 | 同上 | 同上 |
出處: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3、4、24 條、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3 條、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2、14 條、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4 條,以及勞動部 2026 年 7 月 1 日公告的其他特定機械種類。
中型移動式起重機的定義寫在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3 條:吊升荷重 0.5 公噸以上、未滿 3 公噸。2.9 噸級的蜘蛛吊車就落在這一級;吊卡車要看那台車的吊升荷重,3 公噸以上就跟全吊車、4 噸以上的大型蜘蛛吊車一樣,屬於危險性機械。
要特別記住最後一列:吊車只要裝了載人的搭乘設備,不管幾噸都列為危險性機械,要檢查合格才能用。用吊車吊籃載人作業的規定,整理在吊車吊籃。
2026 年 7 月起,3 公噸以下也要合格操作手
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4 條規定,危險性機械和其他特定機械的操作人員,雇主要僱用經認可的教育訓練或技能檢定合格的人(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4 條)。勞動部 2026 年 7 月 1 日公告的其他特定機械,包括吊升荷重 0.5 公噸以上、未滿 3 公噸的移動式起重機(有搭乘設備的除外),同一份公告也列了挖土機、山貓、堆高機和高空工作車,當天生效。
違反第 24 條,依第 43 條可罰 5 萬到 300 萬元(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3 條)。0.5 到未滿 3 公噸的操作手要受 18 小時訓練,原本就寫在教育訓練規則;2026 年 7 月起列入其他特定機械以後,雇主沒僱合格的人操作,直接適用第 43 條的罰鍰。怪手、山貓的部分見怪手證照新制。
危險性機械的檢查:檢查合格證最長 2 年
3 公噸以上的吊車,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,不得使用;超過規定期間,要再檢查合格才能繼續用(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6 條)。流程大致是:
- 製造:製造人要先通過型式檢查(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22 條)。
- 使用前:雇主申請使用檢查(第 23 條),合格後發檢查合格證,有效期限最長 2 年,合格證或影本要放在駕駛室或作業場所明顯處(第 26 條)。
- 定期檢查:合格證到期前一個月申請,逾期沒申請或檢查不合格,不得繼續使用(第 27 條);合格後再簽署,最長 2 年(第 28 條)。
- 變更:原動機、吊升結構、鋼索、吊具、制動裝置變更要報備(第 29 條)。
罰則也重:違反第 16 條第 1 項,依第 43 條可罰 5 萬到 300 萬元;因此發生死亡災害的,依第 40 條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 150 萬元以下罰金(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0 條)。對叫車的人來說,最簡單的確認方式,就是請車行拍駕駛室裡的檢查合格證,看有效期限有沒有過。
操作手、吊掛手、指揮手
吊車作業至少有兩種人:開吊車的操作手,和把東西綁好、掛上吊鉤、引導吊放的吊掛手。法規規定吊掛作業要由受過吊掛作業訓練的人擔任,受過 3 公噸以上操作人員訓練或有起重機具操作技術士資格的人也可以做;操作和吊掛原則上要分別指派,積載型卡車起重機,也就是吊卡車、隨車吊,可以由操作手一人兼任(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62 條)。
作業時要有固定的指揮信號,指派專人指揮,操作手一個人單獨作業的時候除外(第 64 條)。吊掛手要做的事也寫在法規裡:確認吊物重量在額定荷重以下、估算重心、檢查鋼索吊鏈、吊離地面時先停一下看有沒有歪、清空吊運路線上的人(第 63 條)。
所以叫大一點的吊車,可以問報價有沒有含吊掛手和指揮手;吊卡車、隨車吊依法可以由操作手一人包辦。
想考移動式起重機證照:兩種訓練的課程
搜移動式起重機的人,很多是要考照。兩種訓練的課程,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的附表(2026 年 6 月修正)是這樣:
3 公噸以上:38 小時
- 起重機具相關法規 2 小時
- 種類型式及其機能 3 小時、構造與安全裝置 3 小時
- 內燃機、油壓驅動裝置及電氣相關知識 3 小時
- 起重及吊掛相關力學知識 2 小時、安全作業要領 4 小時、事故預防與處置 3 小時
- 自動檢查與檢點維護 2 小時
- 運轉、吊掛與指揮實習 16 小時,依伸臂可伸縮或不可伸縮選機型實習
0.5 到未滿 3 公噸:18 小時
- 起重機具相關法規 2 小時、起重機具概論 3 小時
- 原動機及電氣相關知識 2 小時、起重吊掛相關力學知識 2 小時
- 安全作業要領及事故預防 3 小時
- 起重吊掛操作實習 6 小時
另一條路:技能檢定
訓練結業以外,也可以走技能檢定,職類是移動式起重機操作,報名資格和日期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的公告為準。已經有證照、有車,想多接散客叫車的車行,可以看車行合作。
叫吊車時,怎麼確認車行合法
- 先講要吊多重:車行才知道要派哪一級的車,3 公噸以上是危險性機械。
- 3 公噸以上:請車行拍駕駛室的檢查合格證,看有效期限。
- 操作手證照:3 公噸以上看危險性機械操作訓練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;0.5 到未滿 3 公噸看 18 小時特殊作業訓練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。
- 吊掛手:大吊車確認有沒有吊掛手;吊卡車可以由操作手兼任。
- 荷重表:吊的東西接近極限時,請操作手對照駕駛室的荷重表。
- 現場資訊:法規要求作業前調查地形、地質、作業空間和吊物重量(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29 條),車行問你現場狀況是在做這件事,照實講。
怪獸派遣只介紹操作手有合格證照的車行,3 公噸以上的車會先看檢查合格證有沒有過期。在 LINE 說要吊什麼、在哪裡、哪一天,我們找北北基桃竹的合作車行報價;各種吊車怎麼選、公開的費用行情,見吊車頁。
